关于继续开展“广州老字号”认定工作 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1-08-04 10:13 各有关单位: 随着国家商务部“振兴老字号工程”的深入开展,各级政府对老字号工作的不断重视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得到了更高的体现。为推动广州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,进一步扩大广州老字号的品牌影响力,我会将于2021年8月起组织开展“广州老字号”的认定活动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,准时申报,并请有关单位协助做好动员和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时间 2021年8月-2021年12月 二、认定办法 (一)认定对象 历史悠久,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,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或岭南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,取得社会广泛认同,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。 (二)认定条件 1、品牌创立达50年或以上; 2、传承独特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; 3、具有中华民族或岭南传统文化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,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; 4、拥有代表性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; 5、具有良好信誉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; 6、经营状况良好,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; 7、在广州市区域内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,在广州开展经营活动累计达50年,现仍在利用该商号或品牌开展经营活动。 (三)认定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由广州老字号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按标准进行评审,广州老字号协会公布认定结果。 (四)认定程序 三、申报方式 请有关单位登录广州老字号协会网站:www.gzlzh.com.cn下载申报表,并按附件1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,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后,报直接上级主管部门(国有企业需报市、区授权的资产经营公司,民营企业直接报属地区(县)级商贸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)审批推荐并盖章,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我会。四、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联系人:梁先生81868993/ 18925101875;邓小姐18925101876;咨询QQ:2354429115;电子邮箱:Lzhxh@163.com;地址: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昌华新街21号之一。 |